广西大学新闻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的工作办法(试行)

2014/12/07 13:38    阅读:

 

广西大学新闻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的工作办法(试行)

 

 

为了加强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,根据《广西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办法》精神和我院实际,提出成立广西大学新闻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的初步方案,具体如下: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  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的工作职责

1、 开展教学调研工作,收集教学信息,根据学校和学院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教学检查和听课;

2、 对课程建设、课堂教学、实验和实习等各种教学活动进行督导,并按照规定调阅各种教学文件、资料,包括教师的备课笔记和教学大纲;

3、 监督落实和执行学校学院有关教学管理的规定和措施;

4、 根据教学信息,提供教学建议和意见;

5、 评审院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;

6、 接受学院委托,参与各种教学评估活动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学督导员的任职条件

1、 思想政治素质好,责任心强,坚持原则,办事公道;

2、 热心教学研究与改革;

3、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;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;

4、 具有10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;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学督导员的聘任与组织设置

1、 由学院聘任,任期二年,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活动制度;

2、 设组长1人。

3、 设秘书1人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  教学督导员待遇:

1、 教学督导员有权列席学院重要教学工作会议;

2、 学院每月发给教学督导员一定工作酬金;

3、 如已经享受其他任职待遇则不重复享受;

4、 其他专项工作视具体情况开加班费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   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本办法由院务会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8121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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