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大学新闻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的工作办法(试行)
为了加强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,根据《广西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办法》精神和我院实际,提出成立广西大学新闻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的初步方案,具体如下:
一、 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的工作职责
1、 开展教学调研工作,收集教学信息,根据学校和学院阶段性工作重点进行教学检查和听课;
2、 对课程建设、课堂教学、实验和实习等各种教学活动进行督导,并按照规定调阅各种教学文件、资料,包括教师的备课笔记和教学大纲;
3、 监督落实和执行学校学院有关教学管理的规定和措施;
4、 根据教学信息,提供教学建议和意见;
5、 评审院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;
6、 接受学院委托,参与各种教学评估活动。
二、 教学督导员的任职条件
1、 思想政治素质好,责任心强,坚持原则,办事公道;
2、 热心教学研究与改革;
3、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;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;
4、 具有10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;
三、 教学督导员的聘任与组织设置
1、 由学院聘任,任期二年,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活动制度;
2、 设组长1人。
3、 设秘书1人。
四、 教学督导员待遇:
1、 教学督导员有权列席学院重要教学工作会议;
2、 学院每月发给教学督导员一定工作酬金;
3、 如已经享受其他任职待遇则不重复享受;
4、 其他专项工作视具体情况开加班费。
五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本办法由院务会负责解释。
广西大学新闻传播学院
2008年12月1日